7月11日下午5点,正在参加机关干部碰头会的澧县澧东乡政法书记接到该县涔南乡政法书记的告急电话:澧东乡双林村村民张兴贵在涔南乡子南村某私房建设工地务工时触电身亡,其亲戚朋友及邻居近四十余人赶往现场,将尸体停放在新建屋内,并将120救护车扣押,情况十分紧急,请求派人配合调解。乡党委书记马上中止会议,按奥运安保工作方案启动应急预案,由政法书记带领司法所长等赶往出事现场配合涔南乡的调解人员共同调处纠纷。一到现场,两个乡的调解人员立即组成联合调解小组,一方面向死者主要亲属宣传法律政策,说服他们将被扣的120救护车放行,将死者尸体抬回家安葬;另一方面做房主和包工头的工作,建议他们主动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经过近4个小时的调解,双方情绪开始缓和,同意调解协商解决问题。晚上6时,尸体从房主屋内移到外面空地上;晚上8时,120救护车被放行;晚上12时,在房主严青彪、包工头赵振平分别支付5000元安葬费的情况下,死者家属将尸体抬回了家中办理葬事。
第二天天刚亮,联合调解小组的所有人员又赶到死者家中,一边开展稳控工作,一边组织事故相关责任人协商赔偿事宜,由于责任人推卸责任,协调工作一直没有进展,死者亲属情绪几乎失控,下午1时,他们将尸体抬上三轮车,准备将尸体运到县政府闹事。见此情况,在场的调解人员竭尽全力阻止了死者亲属的行为,要求他们冷静下来,耐心接受调解。同时向县稳定办报告情况,做好应急准备。在大家的艰苦努力下,终于将场面控制下来。晚8时,经过艰难的协调,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一场可能引发的群体闹事案件得到了妥善解决。
正当相关人员在协议书上签字,大家长舒了一口气时,政法书记又接到了常德市委政法委电话:澧东乡新渡村某村民在给常德市某超市装修时触电身亡,其亲属正在闹事,需派人赶到现场做调解工作。乡政法书记、司法所长没有来得及休息,立即与新渡村支书一起驱车赶赴常德。晚上11时,当他们赶到事故现场时只看到一具尸体,死者家属及超市老板已到三岔路派出所。在派出所里,虽然死者家属情绪已被控制下来,但他们提出的26万元赔偿要求超市老板不接受。在向派出所问明情况后,他们决定与派出所分别负责一方的工作,司法所长将死者家属召集在一起,给他们宣传法律,说明闹事的后果,并帮助死者家属依法计算了赔偿金额,而派出所则负责给超市方做工作,建议其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13日凌晨4点,双方终于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超市方赔偿死者家属11万元。经过两天两夜的努力,澧东乡及时处理了2起跨区域触电死亡事故,维护了社会稳定,为奥运安保工作作出了贡献。(澧县司法局)
签发:祁政 责任编辑:唐铭蓬 常政办函〔2004〕32号